各县区、湘潭高新区、经开区、昭山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各市直单位人事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今年将在我市开展享受湘潭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创新创业精神强,为我市经济社会建设事业努力工作。
专业技术人才
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近5年来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得到本市、本系统同行专家的认可,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学术造诣深,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或者研究成果有开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同行专家公认,达到市内外领先水平。获得省自然科学二等奖及以上省部级科技奖励的主要成员可优先推荐。
2.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者解决了关键性技术难题;或者长期工作在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有重大技术突破,推动了行业技术进步和国民经济发展;或者在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中业绩突出,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获得省技术发明二等奖、省科技进步二等奖及以上省部级科技奖励的主要成员可优先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