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情形及享受失业保险的条件

来源:保险海整理 发布时间:2019-11-30 08:30
  失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单位及其职工没有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的;

  从破产、撤销、关闭、改制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自愿选择领取了一次性安置费的;

  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3、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重新就业的;

  应征服兵役的;

  移居境外的;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被劳动教养正在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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