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决定,将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改革。改革的核心,是实行基金省级统收统支统管。山西省计划自2020年1月1日起,全省征收机构征收的养老保险费统一上解至省级社保基金财政专户。贵州省则要求剩余基金在2021年12月31日前全额上解至省级财政专户,不再保留本级财政专户。媒体因此认为,推进了多年的全国统筹,真的要来了。
媒体的判断恐怕有些乐观。目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尚且没有实现,全国统筹还很遥远。虽然2017年有关方面就曾宣布全国各地养老保险已基本实现省级统筹,但专家认为绝大多数省份只是实现了调剂金制度,而非统收统支式的省级统筹。真正的省级统筹应该是保险基金流的管理、核算、收入、支出即大收大支都应该发生在省级,目前也只有几个直辖市能够做到由直辖市层级的统收统支统管,其他省份还停留在地市级统筹层次。
统筹层次不高,是社保的大问题。统筹层次低,最直接的影响是地区分隔,阻碍了统一的劳动力大市场的形成,也侵害了一些参保者的权利。一个地方的劳动力流动到另外一个地方,如果他此前已经参加了社保,那么,社保问题就是一个不得不考虑的问题。虽然个人账户资金能够提取,表面看来个人似乎没有什么损失,但是统筹部分却无法转移接续,换一个地方等于作废了此前参加的社保,到新的地方需要从头开始。年轻人还好办,而年龄大的,此后缴纳社保的时间或许达不到法定要求,就失去参保的意义了。统筹层次低,对于劳动者流动带来的后果是,要么一些人被社保束缚,无法自由流动,要么虽然自由流动了,但是牺牲了社保利益。所以,提高统筹层次是非常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