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申请医保跨省异地就医的人员根据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和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两大类分为以下六种人员:
【1】 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长期在参保省外工作、居住、生活的人员;
【2】 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异地转诊就医人员,因工作、旅游等原因异地急诊抢救人员以及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医保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主要包括三个步骤,具体如下:
【1】 备案:参保人在跨省异地就医前,可以先下载医保服务平台APP,或者直接通过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客户端小程序等线上平台直接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也可以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申请办理。
【2】 选择定点医院:完成备案后,参保人员就可以在备案地开通的所有跨省联网的定点医疗机构享受住院费用跨省结算服务;在异地医疗机构的门诊就医时,需先了解参保地异地就医管理要求,如果参保地要求参保人员选择一定数量或在指定级别的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的,按照参保地要求执行。
【3】 持医保卡就医:参保人在备案、选择了定点医疗机构后,在办理入院登记、出院结算或者门诊结算时都需要出示医保卡,电子凭证或实体医保卡都可以。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对符合就医地要求门诊、住院患者,提供合理、规范的诊治及医疗费用的直接结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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