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一、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 凡在岳阳市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岳阳市范围内购买、建造自住住房,可向岳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 申请人不在岳阳市工作,本人及配偶双方中任一方的工作地或户籍地须为岳阳市辖区范围内,在其工作所...
一、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
凡在岳阳市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岳阳市范围内购买、建造自住住房,可向岳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
申请人不在岳阳市工作,本人及配偶双方中任一方的工作地或户籍地须为岳阳市辖区范围内,在其工作所在地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在岳阳市购买、建造首套普通自住住房,在符合岳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政策条件下,可持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缴存证明及其他相关资料,向岳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异地缴存公积金贷款。
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基本条件
1、借款申请人及所在单位均正常汇缴住房公积金6个月及以上。
2、近壹年内在本市合法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已付清规定比例的20%房款,购买第二套房或第二次公积金贷款已付清规定比例的50%,购买经济适用房已付清规定比例的30%房款。
3、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