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拆迁安置房可提取公积金,岳阳为你备好了提取指南、所需材料、办结时限等!
购买拆迁安置房提取
必备资料
1、提取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2、配偶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3、家庭关系证明原件;
4、或原件,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原件,实物补偿安置的提供购买安置房合同原件和实际支付购房款的支付凭证,货币补偿安置的提供商品房购买合同原件和实际支付购房款的支付凭证、免税凭证,已办理的须提供不动产交易发票、缴纳过户税费的发票;
5、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工作地和购房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和房地产主管部门分别出具的以职工家庭为单位的和,此项证明属岳阳市内的由提取申请人授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获得,属岳阳市外的由提取申请人自行提供;
6、提取申请人个人的一类银行卡。
提取额度
提取额度为夫妻双方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实物补偿安置的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支付的面积、楼层补差款项且提取后公积金账户保留至百位以上的余额;货币补偿安置的提取总额不超过所购住房总额减去货币补偿总额后的实际支付款项且提取后住房公积金账户保留至百位以上的余额。
办理时限
1、在岳阳市范围内购房的,自调查核实完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告知提取申请人,手续齐全的,即时办理。
2、在岳阳市以外湖南省内其它城市购房的,自调查核实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告知提取申请人。
相关事项
1、办理购房提取对象的规定:职工家庭成员是指夫妻、未成年子女。
2、共有产权提取的规定:仅限于职工家庭成员内合法购买自住住房。
3、办理购房提取范围的规定:在湖南省内的合法购房。
4、购房提取时效的规定:职工家庭因合法购买自住住房且未以本次所购买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可以在购买住房的12个月以内办理购房提取。
5、办理提取次数的规定:可分两次或一次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但累计提取额度不得超过购房总价款,第二次提取以首次提取认定的购房日期为准。
6、购房总价款的认定:实物补偿安置的不超过实际支付的面积、楼层补差款项且购买车库、装饰装修、拆迁奖励等费用除外;货币补偿安置的以不超过所购住房总额减去货币补偿总额后的实际支付款项且购买车库、装饰装修、拆迁奖励等费用除外。
7、提取资金的转入:转入至提取申请人银行卡。
8、为未成年子女购房的规定:为未成年子女合法购房的须提供相互关系的证明。
9、所购住房已办理商业银行按揭贷款的提取规定:须提供银行按揭借款合同、个人信用报告原件,个人信用报告由申请人授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获得。
10、提取申请人须本人到场留存影像资料,提取资料都必须扫描。
11、限制提取的情形: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为他人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的,以及账户处于冻结状态的,不能办理此项提取;所购住房配偶方有产权份额的,按产权份额限制提取额度,配偶方无产权份额的,不能办理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