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山东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实施方案》发布会上获悉,在统一全省养老保险制度和主要政策的基础上,年底前山东实现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的省级统收统支,促进养老保险制度持续稳定运行。这一目标比国家要求提前了一年。
据了解,目前,山东省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和主要政策基本实现了全省统一,省人社厅、财政厅等部门正在加紧制定基金省级统收统支方案,强化省级调控力度,合理均衡各地负担。实现基金省级统收统支后,我省将显著增强基金统筹互济能力,提高基金管理使用效率,有效解决个别地区因抚养比较高、老龄化较重导致基金收支负担加重的现实困难,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将变得更有底气、更有保障。
稳步推进社保费征收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提出,征收体制改革到位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其他险种的缴费,除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交由医疗保障部门征收外,暂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继续征收;机关事业单位社保费和城乡居民社保费征管职责如期划转税务部门。
人社、税务、财政、医保部门将共同推进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加强信息共享,确保征收工作有序衔接。在征收体制改革过程中,不得自行对企业历史欠费进行集中清缴,不得采取任何增加小微企业实际缴费负担的做法,避免造成企业生产经营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