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镇江翻建自住住房申请提取公积金指南

来源:保险海整理 发布时间:2022-08-28 18:27

  一、 办理事项

  翻建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

  二、 设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出境定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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