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失业保险可以领多少钱
失业保险可以领多少钱是需要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而定的,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与工资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挂钩。失业保险金的计算公式是:失业保险金=当地失业保险金每月发放标准×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失业人员在满足: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三个条件后,方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累计缴费时间1年以上不满2年,可以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时间2年以上不满3年,可以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时间3年以上不满4年,可以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时间4年以上不满5年,可以领取12个月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时间5年以上的,其超过5年的部分,按照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的办法计算,确定增发的月数。
二、相关失业保险的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 第十五条
经办机构根据失业人员累计缴费时间核定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失业人员累计缴费时间按照下列原则确定:
实行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工龄视同缴费时间,与《条例》发布后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合并计算。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不满一年再次失业的,可以继续申领其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
以上就是我国法律上对于失业保险的相关认定和处理情况,相关事项的办理上,一方面是需要基于失业的原因而定,但涉及到不同地区因其工资待遇的标准不同,那么所认定的失业保险也是有一定的差距的,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