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中山户籍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指南
办理条件
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持本市居民居住证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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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资料
1.《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
2.本人有效的本市居民居住证原件;
3.本人在中山开户的银行个人结算账户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港澳台居民需提供凭有效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在中山开户的有效银行个人结算账户;
4.代办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办理时间和地点
参保人或代办人携上述所需资料于每年9月1日至12月30日到就近镇街医保经办窗口填写《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