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工伤赔偿伤残待遇最新标准

来源:保险海整理 发布时间:2019-09-10 11:11
  中山工伤赔偿伤残待遇最新标准


  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按月享受伤残津贴


  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


  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


  2、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


  伤残津贴


  1、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


  2、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


  注: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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