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来说,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的时候,应当满足一定的条件。根据《社会保险法》的第四十五条和《失业保险条例》的第十四条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满足3个条件:
按照政策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的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按照规定,缴费满1年了;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后可以领到多少失业保险金呢能领多久
失业保险实行的属地管理。也就是说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到参保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领手续,工作人员根据缴费年限核定具体领取金额以及期限。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的第十八条规定,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是按照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而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来确定。
领取失业保险的期限,是按照《社会保险法》的第四十六条和《失业保险条例》的第十七条规定,失业人员在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