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各地情况不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也存在一定差异。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条例对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和缴费期限划分得过于谨慎,难以在具体实施中操作。正是基于这一考虑,《条例》没有将享受待遇的期限与缴费年限划分得很细,而只是确定一个大的原则。
领取失业救济金的条件:
一、单位和有关人员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已经履行失业保险责任一年以上。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是是指下列情况: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被用人单位开除、出名和辞退的;
4、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以及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致使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