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在广西区内更换工作的参保人员,不用换一次工作即转移一次养老保险,只需在退休前办一次即可。
为减少群众办理广西区内社保转移的频率,近日,自治区社保中心对自治区内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作出新规定。对于距离法定退休年龄超过两年、自治区内在两个及以上社保经办机构有参保缴费记录的参保人员,区内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之间的转移接续业务暂不办理。
目前,广西全区正在优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流程。优化后,参保人员只需通过网上服务大厅或综合窗口,向原参保地或新参保地提交一次转移接续申请,就可以零跑腿完成办理社保关系的转入转出。
南宁市人社局表示,不办理社保关系转移也可在当地参保,并不影响个人参保缴费。此外,参保人员在退休后才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核定退休待遇前不转移养老关系的,对参保人员并无影响。参保人员只需要在退休前,确定养老待遇领取地之后,再一次性办理好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