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保登记
申请条件:
年满16周岁,具有湖南省户籍,非我国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
所需资料:
1、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2、户口薄,验原件收复印件。
收费标准:
免费
办理时限:
即时
办事地点:
户口所在地的村委会、乡镇人社服务机构或县市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
二、保费缴纳
缴费标准
湖南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目前统一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14个档次。
缴费补贴
①对参保人员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给予补贴:年缴纳100元、200元档次的,每人每年补贴不低于30元;年缴纳300元、400元档次的,每人每年补贴不低于40元;年缴纳500元及以上档次的,每人每年补贴不低于60元。因故中断缴费的,允许补缴,但不享受缴费补贴。
②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没有收入来源等缴费困难群体,县市区代其缴纳全部或部分每年最低缴费档次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
集体补助
①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对参保人员缴费给予补助。
②鼓励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为参保人员缴费提供资助。
缴费方式
参保人员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按年缴费;可以一次或多次缴纳当年度保费,但缴费总和不得超过最高缴费档次:
①参保人员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保卡或身份证在指定银行的省内任意网点缴纳保费。
②参保人员可以与银行、经办机构签订《代扣代缴协议书》,由银行代扣代缴保费。
③部分县市区的参保人员可以通过手机银行和智慧人社微信公众号缴纳保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