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株洲市拿出真金白银扶持。日前,株洲市人社局、株洲市财政局联合发布《关于做好2020年度株洲市返乡农民工一次性创业补贴工作的通知》,明确对首次创业的返乡农民工给予5000元或20000元的一次性补贴。
《通知》明确,申请对象为法定劳动年龄内的株洲户籍农民工,需在2017年1月1日之后返乡,在株洲市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同时,合法正常经营12个月以上,吸纳城乡劳动者就业2名以上,并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
值得注意的是,法定代表人是建档立卡贫困户、残疾人、复员转业退伍军人等身份的或参加人社部门组织的创业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的,合法正常经营时间放宽至6个月以上;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注册的创业主体,合法正常经营时间放宽到注册之日起至2020年6月底。
个体工商户吸纳2人以上的按5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其他类型创业主体吸纳8人以上的按20000元标准发放。同一创业主体只能申报一项一次性创业补贴,已享受株洲市人社局其他创业补贴政策的不得申报。
株洲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即日起至今年9月1日,申请者可向工商注册地所在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