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宿州生育津贴新政策:怎么算、怎么领、领取条件

来源:保险海整理 发布时间:2019-07-23 15:10

【导读】:从社保官方的公众号公布的“生育保险医疗费报销、津贴补助支付”及医疗保险相关官方文件了解到宿州市有关生育津贴将有所调整,下面来为您整理了宿州市最新生育津贴怎么算、怎么领及领取条件。

2019年宿州市生育津贴领取条件

参保职工须连续参保缴费满10个月以上,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如果女方未就业,且男方有生育保险的,可按规定申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补助”待遇。

2019年宿州市生育津贴怎么算

职工生育津贴由职工个人申领,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对按0.5%企业生育保险费率缴费的用人单位女职工生育津贴发放标准如下:

一、女职工除享受3个月生育津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发生育津贴:1.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延长60天产假期间,增发2个月生育津贴;2.符合医学指征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发半个月生育津贴;3.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发半个月生育津贴。

二、女职工妊娠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3个月以下流产或患宫外孕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

顺产计算公式:生育津贴=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

2019年宿州市生育津贴怎么领

生育津贴及产前检查补助费用申领须知

一、参保职工分娩后应在六个月内由本人或其代理人到市医保中心申领生育津贴、产前检查补助费;流产、引产、宫外孕的应在治疗结束后三个月内到市医保中心申领生育津贴。

二、申领分娩生育津贴或产前检查补助费须携带以下资料:参保人社会保障卡、出院小结、生殖保健服务证/生育证及复印件1份、医学出生证明及复印件1份、代办人身份证原件。经批准的异地生育费用报销,还需要提供准件、有效发票及费用清单。

申领流产、引产、宫外孕生育医疗费及津贴的,须携带以下资料:参保人社会保障卡、诊断证明书或出院小结、有效发票及费用清单、检查报告单、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三、待遇支付款直接打入社会保障卡的金融帐户。请参保人务必在发卡银行开通社会保险卡金融功能,未领到卡的参保人,须提供本人其它银行帐户。

四、女职工分娩前常规检查的费用,按500元的标准实行定额补助,于申领生育津贴时一并发放。

五、非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其女职工产假期间由发放工资改为月生育津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发生育津贴: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延长60天产假期间,增发2个月生育津贴;符合医学指征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发半个月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发半个月生育津贴。

六、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以上数据依据网络及各个官方网站公布资料整理,具体政策以最终文件执行情况为准,具体可工作日咨询宿州市社保中心。

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宿州市胜利路585号劳动大厦

电话:0557-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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