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 “放管服”改革和“减税降费”总体要求,全面加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按揭贷款业务合作,切实降低企业负担和减轻资金压力,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于近日对市域内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信用评级,自5月1日起按照评级区分缴纳按揭贷款保证金,缴纳比例从原来执行的贷款发放额的10%降至最低3%。
评级的内容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的征信情况、房地产开发企业按揭楼盘在公积金系统内的贷款逾期情况、房地产开发企业专人服务配合情况、房地产开发企业按揭保证金账户情况四个方面,根据得分情况对应确定为AAA、AA、A或信用不良四个信用等级。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公积金按揭贷款保证金的缴纳比例与信用评级等级挂钩。AAA、AA、A级信用评级分别按公积金贷款发放额的3%、4%、5%缴纳保证金,信用不良或贷款逾期率超过1%。的,停止按揭贷款合作。
初次合作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按A级标准缴纳,次年可申请信用评级。评级实行一年一评、动态管理,如年中出现逾期率增长过快、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