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鞍山医保报销比例

来源:保险海整理 发布时间:2023-06-10 10:28

  鞍山医保在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对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因此,许多人都会关心鞍山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是什么社保网小编整理了鞍山医保报销比例,如下:

  鞍山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是什么

  一、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1、起付标准

  首次起付标准为40元,年度内第二次以后均为20元,累计不超过200元。

  2、报销比例:50%。

  3、年度最高支付限额:400元。

  注:

  每次就医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00元。

  二、两病门诊待遇

  1、起付标准

  经市、县医保部门指定定点医疗机构确诊为高血压、糖尿病并需要采取药物治疗的两病患者在门诊用药时,不设起付标准。

  2、报销比例:60%。

  3、最高支付限额

  ①高血压患者:450元/人;

  ②糖尿病患者:600元/人;

  ③高血压合并糖尿病患者,按糖尿病年度支付限额执行。

  三、门诊慢特病报销比例

  病种:艾滋病、结核病、耐药性结核病、慢性乙型肺炎、丙型肝炎、布鲁氏菌病、恶性肿瘤放化疗、白血病放化疗、严重精神障碍、血友病、其他内分泌代谢疾病、癫痫、康复治疗

  报销比例

  ①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80%;

  ②二级医疗机构:80%;

  ③三级医疗机构:80%;

  病种:透析和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

  报销比例

  ①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90%;

  ②二级医疗机构:90%;

  ③三级医疗机构:90%;

  病种:其他疾病

  报销比例

  ①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80%;

  ②二级医疗机构:70%;

  ③三级医疗机构:65%;

  四、住院待遇

  1、起付标准

  ①一级医疗机构:首次200元、第二次150元、第三次及以后100元;

  ②二级医疗机构:首次400元、第二次300元、第三次及以后200元;

  ③三级医疗机构:首次700元、第二次600元、第三次500元;

  ④特三级医疗机构:首次900元、第二次800元、第三次700元;

  2、报销比例

  起付标准以上10000元

  ①一级医疗机构:80%;

  ②二级医疗机构:75%;

  ③三级医疗机构:65%;

  ④特三级医疗机构:60%;

  超出10000元以上部分

  ①一级医疗机构:80%;

  ②二级医疗机构:80%;

  ③三级医疗机构:70%;

  ④特三级医疗机构:65%;

  3、年度最高支付限额:60000元。

  以上就是社保网小编带来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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