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松县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及提取额度

来源:保险海整理 发布时间:2019-11-30 14:36
  一、抚松县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 在线提问
  • 找专家

上万保险专家在线权威解答

上万保险专家在线权威解答

Copyright ©2017-2024 保险海 厦门望江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网站备案号: 闽ICP备16037912号-1 闽公安网备35020302001939号

保险海是一个网上买保险网站,推荐合适保险代理人、提供在线保险咨询服务。网站地图

买保险,保险咨询,欢迎拨打免费保险客服热线

0592-3119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