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疫情防控下稳就业、保民生工作,按照自治区人社厅《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文件精神,包头市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稳岗位、防失业、促就业”功能。为了让大家更加清楚失业保险待遇申领的相关事宜,包头市就业部门贴心做出申领指南。具体情况为:
一、失业保险金申领
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保险金申领方式
通过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个人服务网厅进行申领。详细失业保险网上申领操作流程见《包头市失业保险金网上申领操作手册》。
失业待遇享受标准
1、失业保险金发放期限
注:农牧民合同制工人连续工作满1年的,一次性发给本人2个月的生活补助费;连续工作每增加1年增加1个月的生活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12个月。
2、发放失业保险金期间,按规定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发放价格临时补贴、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取暖期发放取暖补贴。如因其他原因造成无法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可以持缴费税票,随时到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窗口办理返还已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3、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标准
第1至12个月,按照统筹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90%发放;
上万保险专家在线权威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