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方便职工住房公积金封存账户余额提取,现通告如下:
一、凡在南皮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缴纳公积金的退休和离职人员,已停止缴存住房公积金且账户封存六个月以上,无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持本人身份证和本人名下银行借记卡,到南皮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业务大厅办理销户提取手续。
二、外地和不方便办理提取的职工可以委托他人办理,由代办人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提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提取人名下银行借记卡卡号即可办理。
三、见此通告后,望广大职工相互转告,于2019年11月底前办理完毕。
咨询电话:0317-8859169
南皮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
2019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