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丘市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医保经办事项的通知

来源:保险海整理 发布时间:2020-03-31 08:22

各定点医疗机构、参保单位、广大参保人员:

为减少人员流动,减少疫情传播渠道,现将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医保经办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外地备案全部通过“沧州智慧医保”和网上办公平台进行

1、参保人员转外地住院治疗,全部通过“沧州智慧医保”进行网上备案。具体办法请关注“任丘医保”微信公众号,进入“异地就医”模块查看。

2、已认定重症人员转外地门诊复查,全部通过“任丘市医疗保障局网上办公平台”中的“重症人员外地门诊复查备案”模块办理。

3、重症人员首次认定,全部通过“任丘市医疗保障局网上办公平台”中的“重症病门诊待遇认定申请”模块办理。

4、因意外伤害到任丘市以外的其他沧州市定点医院住院的,全部通过“任丘市医疗保障局网上办公平台”中的“沧州区内意外伤害人员住院备案”模块办理。

备案咨询电话:2230856, 3330173。

二、职工医保征缴参保登记全部通过网络办理

2月1月至2月15日为职工医保缴费参保登记办理时间,各参保单位通过职工医保微信征缴群上报人员增减及工资申报所需资料,医保局暂不受理现场申报。新增参保单位参保登记通过“任丘市医疗保障局网上办公平台”中的“职工医疗保险新增单位参保登记”模块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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