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是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制度整合的一年,也是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一年。为稳妥有序地推进工作,整合过渡期间两项制度在具体政策、管理和经办上仍维持双轨过渡运行,基金分别结算。
原属市卫计委管理的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职能、经办机构和人员编制、结存基金等已整体并入社保局。目前已完成新农合系统现有数据库服务器、应用服务器调查,新农合系统本地前台计算机、连接医疗机构的网络链路及软硬件环境等检查确认,2017年参合人员确认及补偿工作。
同时,积极向城居保靠拢,修订完善了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支付方式改革管理实施方案、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大病保险实施方案、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补偿实施方案,并将新农合工作人员调整到社保局的基金征缴科、审核科、待遇科、结算等科室,及早入手、及早适应,为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奠定了良好的基础。自两项制度并轨以来,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稳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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