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煤业集团资兴实业有限公司参保职工黄女士,2013年11月5日生产了一可爱的宝宝。
日前,当她在郴州市医保处办理生育保险待遇报账时,手持由市医保处经办工作人员核算的17624元生育津贴和1000元顺产奖励的生育保险待遇报账通知单,当得知她是郴州市享受生育保险98天产假第一人时,高兴地说:政府的惠民政策真好!延长产假不仅使我们经济上得到帮助,而且顺产还有奖励,对产妇的身体恢复和新生儿的健康成长,很有帮助,使产妇有充足的时间调养身体,哺育后代。
据悉,郴州市自2013年11月1日起将生育保险产假天数由原来的90天延长至98天。产假期间均可按规定享受生育津贴。这意味着从去年11月1日起生产后休产假的女职工,生育津贴可按98天领取,如果生产时年满24周岁,仍可享受晚育奖励30天,如果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享受产假30天,最长产假可享受173天。
为鼓励生产条件好的产妇选择自然分娩,郴州市出台顺产奖励措施,实施近两年,有效控制了剖宫产率的持续走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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