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是指身体健康的保险人参加投保,就业之后失去工作,中断收入,由国家或社会保险机构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对失业者发放一定数量的生活费及其它生活补贴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计算应缴纳的失业保险费数额,要考虑两个因素:一是缴费基数,即明确缴费的范围。如企业所得税的基数是企业所得额。从国外有关规定看,失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一般为工资,单位为工资总额,个人为本人工资。二是费率,即缴费义务人按照规定的缴费基数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比例。定率征收失业保险费是我国失业保险制度建立以来一直采用的做法,也是国际通行做法。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失业保险条例》出台以前,失业保险的覆盖范围仅包括国有企业及其职工。《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失业保险条例))将失业保险的覆盖范围从以前规定的国有企业及其职工扩大到城镇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具体来说,就是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按照《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城镇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无论单位生产经营状况好坏,职工失业风险大小,都必须参加失业保险。这是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的一项义务,同时也是职工失业后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权利的前提。《失业保险条例》还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實际情况,可以决定《失业保险条例》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的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的缴费基数为本单位工资总额,个人缴费基数为本人工资额。单位工资总额按照国家有关工资政策予以认定其构成和计算方式。它是指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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