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范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风险,保障职工刚性购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按照2020年6月9日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主任委员会议精神,郴州市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8月1日起执行。
双缴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由60万元调整为45万元,单缴职工由50万元调整为30万元;
按我市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被认定为第二套房的,单、双缴存职工贷款额度上限均为30万元;
在全市推行组合贷款业务,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资金不足部分可办理组合贷款业务通过银行贷款补足。
温馨提示:银保监会财险部拟修订财险公司保险条款和费率管理办法。最新动态随时看,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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