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于8月1日至10月31日在全市开展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核定和年度审核工作,要求各单位按规范后的月缴存额规范汇缴。
据了解,根据郴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核定和年度审核工作的通知》精神,今年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核定工作要坚持“三个统一”:统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度、统一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统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同时按照中、省关于“控高保低”的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平均工资情况和最低工资标准,确定了我市2020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4030元,下限为138元。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多少直接影响到缴存职工全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数额,因此缴存基数的核定工作意义重大。届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辖的12个管理部,将对全市5000多家缴存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进行集中审核,并对全市21万多名缴存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进行核定。
此次住房公积金月缴存核定工作的开展,能够使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提高和改善购建住房能力和水平,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实现广大职工住有所居、住有宜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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