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小编从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的相关通知中了解到楚雄市2019年将进一步落实女职工生育津贴的发放工作。
有参保楚雄市生育保险,且按规定享受产假的女职工。
1、生育津贴=用人单位当月的人均工资30天产假天数
正常产假90天
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晚育假增加15天
例如,楚雄市某企业当月的人均工资是6247元,女职工共休90天产假,则该职工的生育津贴补贴金额=90天产假=18741元。
2、生育医疗费报销
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上年度市职工月均工资25%
注.正常生产或满7个月以上流产者才享有此项补助,楚雄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是6247元,假设某女子合法顺产一名幼儿,则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624725%≈1561.8元。
4、一次性补贴:若女职工是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
注.上述1-4项都属于生育保险保障范围,可叠加领取。
1、女职工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和相关补助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业务费和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2、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以上数据依据网络及各个官方网站公布资料整理,具体政策以最终文件执行情况为准,具体可咨询楚雄市社保中心。
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楚雄州楚雄市康复路23号
联系方式:0878-3369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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