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公积金缴存上限是多少个人缴存比例是多少
缴存基数上限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月缴存基数不能超过当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2020年我州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89421.00元,月平均工资为7452.00元。因此,2021年单位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上限执行标准为22356.00元/月。
月缴存额的计算
月缴存额=月缴存基数缴存比例2
月缴存额上限为:5366元
计算公式:7452312%=2683元
26832=536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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