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公布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上下限的通知》,《通知》明确了东营市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上下限标准。
《东营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高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全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最低缴存基数不低于省人民政府公布的我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根据东营市统计局公布的2020年度本市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107271元/人,确定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6817元;根据现行省政府公布的东营市最低工资标准1910元,确定东营市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910元。
《东营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规定,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比例为单位和个人各12%,最低缴存比例为单位和个人各5%。自由职业者缴存比例不得低于10%,不得高于24%。因此,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6436元,即单位、个人各不高于3218元;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为192元,即单位、个人各不低于96元。
《通知》规定,各缴存单位及自由职业者在标准范围内做好缴存基数调整申报工作,7月底前完成。各缴存单位应在调整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后一个月内,将调整情况在本单位以适当的形式公告,接受职工监督。
另外,已按照财政部门下发的通知完成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的行政事业单位,不在本次调整范围内。其他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调整。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每年度核定一次。
已开通单位网厅的缴存单位可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大厅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业务。
上万保险专家在线权威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