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住房公积金怎样贷款
1、初审
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一系列的初步审查,其中包括了申请人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当初审合格后,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
2、评估
申请人持《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到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所购买的房屋价值也会进行评估的。如果是经济适用房是不需要做评估的。
3、审核
申请人持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中心要求的初审材料到中心进行贷款审核。若是合格,中心将会开具《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
4、办理担保手续
申请人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按照自己选择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手续的办理。如果选择抵押+保证的方式,保证人是要出具书面担保函的;如果选择抵押+保险或第三人保证的方式,就要到保险公司投保或到担保机构办理委托担保手续。
5、签订借款合同。
6、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与受托银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
7、借款人可以直接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受托银行可根据需要,给借示人代办申请资料,然后统一交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审核和审批。
8、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每笔贷款金额、期限、利率进行审批同意后,与受托银行签订委托贷款合同。
9、受托银行按照委托贷款合同约定,与借款人分别签订《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抵押合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质押合同》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保证合同》后,再办理借款手续。
10、受托银行将贷款直接划入售房方在受托银行开立的指定账户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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