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工伤保险新政:建设项目要开工,工伤保险需先行
7月3日,从广安市人社局获悉,人社部、住建部、安监总局和全国总工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省人社厅等四部门对该《意见》进行了转发并提出了具体要求;我市人相关部门也根据部、省文件精神出台了《广安市开展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实施方案》,《意见》和《方案》拿出了对于未提交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证明的项目,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的杀手锏。重拳之下,农民工工伤维权能力弱、工伤待遇落实难等问题是否能够破解此次出台的意见有哪些亮点
《意见》和《方案》的出台,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维护建筑业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工伤合法权益的高度重视。参加工伤保险可大大地减轻企业负担,降低企业的风险;同样也为职工解除了后顾之忧,维护了职工的切身利益,有利于社会的安定团结。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如此说道。
据人社部统计,建筑业目前从业人员近4500万人,其中80%是农民工。四川省目前有建筑从业人员262.65万人,建筑企业4200多户。我市目前有建筑从业人员11.5万余人,企业117户,但仅有3688人参加工伤保险。作为工伤风险较高行业,建筑工人特别是农民工的工伤权益保障问题一直比较突出。市人社局工伤科负责人告诉: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维护好建筑业职工特别是农民工的工伤权益,为他们提供长期稳定的制度性保障,关系到上百万人的工作安全、生活稳定和家庭幸福,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问题。
针对建筑业的生产经营和用工特点,此次《意见》做出了许多新规定。特别是以建设项目为单位参保,不同于按用人单位参保,是一项制度创新。工伤科负责人对《意见》和《方案》中的亮点一一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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