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养老金上调方案2021 今日退休养老金上调细则
6月18日从湖北省人社厅获悉: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经省委、省政府同意,从2021年1月1日起,为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总体调整水平为4.49%。对今年1月份以来调待增加的养老金予以一次性补发,惠及全省近600万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今年的养老金调整,延续了2017年以来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统一的调整办法,实行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三结合。定额调整体现社会公平;挂钩调整体现“多缴多调”“长缴多调”的激励机制,使在职时多缴费、长缴费的人员多得养老金;适当倾斜体现对高龄退休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等群体的关怀照顾。
具体调整办法为:
一是定额调整。
每人每月增加37元。
二是挂钩调整。
与本人缴费年限和基本养老金水平双挂钩:每人每月按本人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2元,缴费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同时,每人每月以本人2020年12月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1.2%。
三是适当倾斜。
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后,对部分人员再按以下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