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上调最新消息
鄂人社发〔2021〕21号
各市、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就我省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对象
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退职人员。
二、调整时间
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三、调整办法
定额调整
每人每月增加37元。
挂钩调整
1.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调整。每人每月按本人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2元,缴费年限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
2.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调整。每人每月以本人2020年12月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