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职工发生工伤后哪些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来源:保险海整理 发布时间:2022-09-24 16:28

  郑州职工发生工伤后哪些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01 什么情况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02 哪些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我国相关法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住院伙食补助费;

  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劳动能力鉴定费。

  03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也能享受上述待遇吗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工伤保险》相关法规的工伤医疗待遇、辅助器具配置和停工留薪期待遇。

  其中,前两项待遇中符合相关法规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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