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伤职工可以办理退休情况:一至四级工伤职工如何办理退休手续
办理退休看这里:
01、一至四级工伤职工在领取定期伤残津贴期间达到退休年龄的,由单位于到龄当月,按照退休审批程序到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退休及养老保险待遇核定手续。
02、社保经办机构办理退休手续,确定其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低于退休前本人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03、一至四级工伤职工从批准退休次月起,停发伤残津贴,基本养老金及工伤保险基金补足部分一并按月社会化发放;同时享受职工医疗保险退休待遇。
注意事项看这里:
01、对达到退休年龄不符合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一至四级工伤职工,不办理退休及养老保险待遇核定手续,继续享受伤残津贴。
02、一至四级工伤职工退休时因基本养老金低于退休前本人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的,退休后每年基本养老金调整增加额低于同级别伤残津贴调整增加额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03、一至四级工伤职工由当地公共就业管理服务机构托管其档案,为其代理相关社会保险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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