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公积金基数2021调整最新消息
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工作已经启动。
据了解,此次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工作中,单位缴存基数不得超过市统计局公布的2020年度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15897元,比去年增加627元;月缴存额上限为3816元,比去年增加152元。月缴存基数最低限额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规定执行。市区、沁阳市、孟州市为1900元,月缴存额下限为190元。武陟县、修武县、博爱县、温县为1700元,月缴存额下限为170元;自主缴存者月缴存基数最高为15897元,月缴存额上限为3816元;月缴存基数最低为5299元,比去年增加209元;月缴存额下限为530元,比去年增加20元;务工农民月缴存基数最高为15897元,月缴存额上限为3816元;月缴存基数最低为4504元,比去年增加177元;月缴存额下限为450元,比去年增加18元。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缴存比例要求职工和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最高不高于12%,有条件的单位可上浮缴存比例。
单位可通过网上服务大厅,直接登录网厅办理基数调整业务,未开通网上服务大厅业务的单位可以通过自带U盘到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各网点拷贝本单位基础数据,并报送2021年7月份《焦作市住房公积金汇缴书》《焦作市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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