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保对象范围
1.一般居民:具有我市户籍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持有我市居住证非我市户籍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外籍人员需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2.学生儿童:在我市就读的在校学生、18周岁以下未成年居民和新生儿。
二、筹资标准
1.2023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般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440元/人,学生儿童个人缴费标准为220元/人。最低生活保证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享受相关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的20世纪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符合条件的享受我国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困境儿童、特困职工、低保边缘家庭成员、支出型困难家庭中的大重病患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无固定收入残疾人实行全额资助参保。
2.2023年度长期护理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20元/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人员,在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用时一并缴纳,未成年人及上述困难群体的长期护理保险费用由部门按相关法规全额补助。
三、参保缴费时间
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20日。
四、待遇享受时间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五、参保缴费方式
1.参保方式:未参保登记的城乡居民,凭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乡镇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在校学生由教育部门统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2.缴费方式:一是委托代征,到各村部社保缴费一体机、银联POS机刷卡缴费;二是通过微信进入江苏税务社保缴纳缴费;三是到农村商业银行、农业银行网点缴费,参保人须说明是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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