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自9月1日开始缴费

来源:保险海整理 发布时间:2019-11-12 08:36

克拉玛依市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自2019年9月1日开始缴费了。从市医疗保障局了解到,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均财政补助新增30元,新增财政补助一半用于提高大病保险保障能力。

根据国家相关要求,我市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筹资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1510元,由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组成。

此次的集中缴费期为2019年9月1日至2019年12月15日,首次参保享受待遇时间为当年1月1日至12月15日,连续参保享受待遇时间为上年12月16日至当年12月15日。对集中缴费期过后参保缴费人员设置30日等待期,等待期内及之前发生的医疗费,基金不予支付;对在2020年6月30日之后缴纳当年度保费的,参保人员按筹资标准全额缴费,无法享受政府补贴。

据了解,此次缴费方式也比较便利,在校学生儿童,仍然采取由所在学校、幼儿园代收代缴的方式实现缴费;对符合条件的各类困难群体,由各级民政、残联等部门通知具体的缴费时间和方式;对于普通居民,携带身份证、银行卡可就近到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所、银行进行缴费。同时,税务部门还推出了“新疆税务社保缴费”“小招办社保”微信小程序,“新疆税务”手机多元化缴费方式,缴费人足不出户就可以缴费。

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

一是具有本市城乡户籍,不属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学龄前儿童、中小阶段学生;市辖区内全日制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农牧民其他非从业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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