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主楼二楼社会事务区综合受理窗口
二、廊坊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申请的办理时间是什么时候
星期一至星期五:秋冬春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廊坊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申请的流程是什么
受理材料-组织专家鉴定-结果送达
四、廊坊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申请的设定依据是什么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第三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用人单位代表以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代表组成。承担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日常工作的机构,其设置方式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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