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失业保险费率下调了单位由1.5%降为1%

来源:保险海整理 发布时间:2019-09-10 08:24
  从相关部门获悉,从2016年5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对失业保险单位缴费费率实行临时性下调,由1.5%降为1%。调整后,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1%,职工个人按照本人工资的0.5%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据统计,本次失业保险费率调整惠及到缙云县3000余家企事业单位,参保人员28000多人。


  据悉,此次下调是落实中央精神,并根据相关文件,进一步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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