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失业金领取标准一览,下文就随小编来简单的了解一下吧。
失业保险金按娄底最低工资标准的80%,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省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国家规定和本省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但不得高于娄底最低工资标准或者低于娄底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市区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1088元/月;九县两区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960.5元/月。
按规定享受下列失业保险待遇:
1、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门诊医疗费领取标准:每月按本人月失业保险金5%;
3、住院医疗补助金领取标准:累计不超过本人应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总额;
4、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领取标准: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