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失业金领取标准 娄底失业金领取期限 下文就随小编来简单的了解一下吧。
娄底失业金领取标准
城镇户口的参保对象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不满1年的,不领取失业保险金。满1年的,可按规定享受下列失业保险待遇:
1、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门诊医疗费领取标准:每月按本人月失业保险金5%;
3、住院医疗补助金领取标准:累计不超过本人应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总额;
4、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领取标准: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备注】:农村户口的农民合同制工人,参保每满1年,按当地1个月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支付一次性生活补助金,但最多不超过6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的总和。
娄底失业金领取期限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计算:
1、失业前累计缴费满一年不满三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最长为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