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失业保险新规定与发放办法

来源:保险海整理 发布时间:2019-07-15 17:45

【导读】:娄底失业保险新规定是为了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障生活、预防失业、促进就业的作用,切实稳定就业岗位。那么娄底失业保险的发放办法是什么发放标准如何需要哪些条件失业保险申报范围是什么有哪些申报方式需要什么材料娄底失业保险金领取流程如何办理

娄底失业金领取标准:

城镇户口的参保对象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不满1年的,不领取失业保险金。满1年的,可按规定享受下列失业保险待遇:

1、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门诊医疗费领取标准:每月按本人月失业保险金5%;

3、住院医疗补助金领取标准:累计不超过本人应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总额;

4、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领取标准: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娄底失业保险申报条件: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失业保险条例》。

申领人须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且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指下列人员:

①终止劳动合同的;

②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③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以及用人单位用工不当而依法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娄底失业保险申报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企业、事业单位。

娄底失业保险申报方式:

资料领取

市属以上企、事业单位,由单位经办人员自带U盘到市失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拷取《失业保险费申报表》、《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核定表》、《湖南省失业保险参保人员基本情况及缴费登记表》电子文档。

数据录入

参保单位如实填写《失业保险费申报表》、《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核定表》,并将单位职工个人2017年度工资总额录入《湖南省失业保险参保人员基本情况及缴费登记表》,单位务必确保表格内容准确无误。所有表格填写完毕后,打印纸质文件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并同时提交相关表格的电子文档。

报送资料

1、《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3、《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劳动用工手册》复印件;

5、本单位2017年12月份职工工资发放表;

6、本单位2017年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年报表复印件;

7、本单位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表复印件一套。

非独立核算单位如无法提供上述资料的,由其主管部门出具证明,并提供能够说明该单位及个人上年度工资总额的凭证及相关证明。

参保单位提供的所有书面资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县属企、事业单位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具体办法由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自行确定。

娄底失业保险金领取材料

1、本人身份证及户口簿

2、半寸相片一张

3、已办理失业登记的《失业证》

4、原工作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或劳动争议裁决的证明材料

5、本人银行活期存折

娄底失业保险金领取流程

1、用人单位应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书面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档案等资料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管理其失业保险的经办机构备案。

2、失业人员自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送达之日起60日内,到经办机构登记申领失业保险金。

3、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在接到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之日起7日内,核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并从确认后的次月起发放失业保险金,同时提供其他保险待遇。

娄底失业保险申报地点

1、市属以上企、事业单位,到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大楼504室失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办理缴费基数申报手续。

2、县属企、事业单位按属地管理原则,到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相关申报手续。

娄底失业保险基数核定

各企、事业单位2018年度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以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为标准。职工个人工资总额低于2017年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总额60%的,按2017年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总额60%确定。因湖南省2017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暂未发布, 2018年我市失业保险最低缴费基数暂定为2695元/月。

娄底失业保险征缴管理

1、至2018年4月30日,逾期未申报的参保单位,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110%确定应缴数额;没有上月缴费数额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的经营状况、职工人数、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等有关情况确定应缴数额。用人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2、参保单位未按时申报、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除补交欠费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3、参保单位在申报应缴纳的失业保险费数额时,瞒报、少报工资总额或者员工人数者,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失业保险条例》和《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从严处理。

问题解答

一、娄底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能报销医药费吗

【答】应该能,因为领取失业金期间政府给交着医疗保险。根据《社会保险法》,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失业保险可以退吗

失业保险没有退保的功能,但可以申请失业补贴金。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

三、失业保险金过期不领就作废吗

【答】失业金按月打入社保为你办理的银行账户,不存在过期的问题。但是失业金领取期间,应当按照要求参加培训,否则有可能被停发失业金。第五十一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重新就业的;

应征服兵役的;

移居境外的;

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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