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领对象:
具备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
二、申领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且缴费满1年及以上;
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自2019年12月起,领取失业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可继续发放失业金至法定退休年龄。
三、办理流程:
1、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将失业人员名单报娄星区就业服务中心失业保险股备案,办理停保手续;
2、娄星区就业服务中心失业保险股对符合申领条件的失业人员开具《失业保险金申领通知》,交由参保单位经办人员及时转交至失业人员本人;
3、失业人员进行申领登记。按《失业保险金申领通知》要求,下载智慧人社APP后首先进行失业登记,然后进行失业金的申领。
四、其他要求:
有视同缴费年限的失业人员,按通知要求准备好相应材料到娄星区就业服务中心失业保险股办理。办理材料: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人工商银行账号及复印件1份。
咨询电话:
娄星区就业服务中心失业保险股 0738-8313083
娄底市娄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17日
温馨提示:银保监会财险部拟修订财险公司保险条款和费率管理办法。最新动态随时看,请关注金投网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