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等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文件精神,泸州市泸县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深入全面贯彻宣传工伤保险。
一是采用传统宣传模式,营造宣传氛围。开展社会保险法制宣传日和举办现场政策咨询活动,在人员流动大的中心设置工伤保险政策宣传点,采取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标语、分发宣传资料、解答职工群众政策咨询等多种形式进行工伤保险宣传,大力营造集中宣传活动的社会氛围。
二是组织召开培训会,增强宣传效果。今年上半年泸县社保局组织召开全县事业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培训会,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工伤保险业务操作,并要求全县事业单位等组织从2013年5月起,按职工工资总额即基本工资、国家规定的津补贴、绩效工资三项工资之和作为缴费基数,0.5%的缴费比例,为全部职工申报缴纳工伤保险费,切实保护职工合法权益。
三是利用多种媒体,拓宽宣传渠道。泸县社保局除了在街头设立咨询台外,还深入企业,利用手机短信群发、广播电视媒体访谈、报道、广告播出,印发《工伤保险条例》5000本,《一次性告知书》5000份,印发宣传资料1.2万份,举办全县企业和事业单位经办人员培训班二期。到2013年9月1日止,泸县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工伤保险296个,参保人数9383人。企业单位工伤保险参保553个,参保人数16744人。截至8月31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各类工伤保险待遇1530万元,其中工伤医疗费184万元;职业病39人,支付伤残待遇15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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