予以退休的职工如何提取公积金办理了离休的职工如何申请公积金提取依据茂名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相关规定,为您整理了以下办理指南,希望能帮到您。
一、办理条件
满足以下全部条件的予以批准:
1.职工已办理离、退休或退职手续的;
2.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已封存;
3.职工及其配偶没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办理资料
1
.离休、退休提取:
身份证
离、退休证或退休审批表
2
.退职提取:
身份证
退职证
三、提取额度及时限
全额销户提取,一次性提取
四、办理流程
1.
申请。
申请人到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
受理。
窗口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符合规定格式的当场办理审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说明不予受理的原因或需补交的资料。
3.
审查。
窗口人员进行书面审查。
4.
决定。
窗口人员审批,予以通过的,由住建部结算平台实时支付;不予通过的,说明不予受理的原因或需补交的资料。
五、办理地点
1.茂名市茂南区油城十路6号大院中段南侧金源盛世楼盘北门中庭茂名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1、2、3、4、28、29、30、31、32、33、34、35、36号窗口
2.高州市茂名大道198号泰华苑二楼
3.化州市鉴江区明月南路3号橘州东信花园B栋二楼
4.信宜市塘面开发区金璟花园A5幢
5.电白区水东镇海滨大道136号金碧海景花园商住小区A幢36、48号
六、工作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点30分-12点,下午14点30分-17点30分
七、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
0668—12329
监督电话
0668-12345
八、其他
1.提取人需到场签字,夫妻或直系亲属代办须提供双方身份证及关系证明,单位专管员代办需提供单位委托书并盖章;
2.在公积金贷款尚未结清的情况下,只有单方缴存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须用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