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职工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产假。1、梅州产假国家规定多少天产假:98天+30天/15天+15天/30天+15天
产前检查: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算作劳动时间。
产前工间休息:怀孕七个月以上,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
授乳时间:婴儿一周岁内每天两次授乳时间,每次30分钟,也可合并使用。
2、梅州产假国家规定
①《广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办法》第十一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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