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老旧小区改造政策的出台,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也在不断放宽公积金提取政策。近日,就从岳阳市住房公积金汨罗管理部获悉,职工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在加装电梯竣工验收后,也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根据岳阳市住建局《岳阳市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岳阳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方案》和岳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操作实施细则》中的规定,职工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在加装电梯竣工验收后,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了解到,申请提取的必备资料为:提取申请人和配偶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家庭关系证明原件;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竣工验收文件;提取申请人家庭此次加装电梯的既有住宅的《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原件,已办理商业贷款的提供复印件;住户已经签字的费用分摊书面协议,支付分摊费用的发票原件;提取申请人个人的一类银行卡。
提取额度:出资加装电梯的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加装电梯费用中实际分摊金额,有财政资金补助的须扣减补助部分,且提取后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保留至百位以上的余额,同一申请人限提取一次。
提取时效的规定:以竣工验收文件日期为准的近12个月以内可申请提取。
“加装电梯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就是考虑到老旧小区中住户的实际情况,有效解决一部分住户的资金困难,是一件好事。”小区居民纷纷表示。